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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为了多分财产,夫妻双方互相虚构债务 |
来源:攀枝花收账公司 添加时间:2018-11-30 浏览次数:15443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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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为多分财产,虚构债务的行为比比皆是,究其原因,大多是由于夫妻自认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家庭付出过过或者感情上付出过多,在离婚时感觉不平衡进而对债务进行虚构以达到使自己的委屈和利益得到补偿;
为了多分财产,夫妻双方互相虚构债务能否得到法院认定小美与铁柱结婚后小美在家相夫教子,铁柱则出门打工,由于双方分局两地,且婚前双方接触时间过短,没有对双方进行深刻的相互了解,导致婚后两人的性格缺点逐渐显露,小美与铁柱经过协商,决定起诉离婚,但是在离婚的开庭时,另双方大跌眼镜的情况发生了,小美和铁柱都拿出了很多欠条,欠条的形成时间都是在双方分局期间形成,比如小美拿的欠条大都是小美在铁柱不在家的时候借小美七大姑八大姨的十几万元,而铁柱拿的欠条也一样,是借铁柱妈妈和姐姐的共计二十多万元。在庭审中小美和铁柱对对方出具的债务欠条都不予认可。认为对方是在虚构债务,企图多分财产。
为了多分财产,夫妻双方互相虚构债务能否得到法院认定
对于此类欠条,法院处理的原则是,没有经过夫妻双方共同认定的夫妻债务,法院不予处理!然而,有的当事人却大呼冤枉,称夫妻一方不在家的时候发生的借款很难取得夫妻双方一致同意,且也没有证据曾经取得过对方同意,法院没有给予认定,导致了其在离婚中少分了很多财产。
为了多分财产,夫妻双方互相虚构债务能否得到法院认定
成都收债公司:婚姻期间双方婚生生活具有封闭性,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债务的形成时间和形成用途法院不会去调查的那么清楚也根本调查不了很清楚,难以全面了解清楚客观事实,况且调查此类欠款的真实性需要耗费大量的精力和资源,如果大院对此欠条进行认定,就会掉进当事人挖的坑里,这样对于离婚双方都是会产生不利影响,鉴于此,法院的处理原则的,对于没有经过夫妻双方共同认定的债务,法院一概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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